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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现状概况

发表时间:2019-12-27        

   VOCs是臭氧和二次有机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,在大气化学反应过程中扮演着机器重要的角色,日益受到关注。VOCs成为继COD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NOx之中国家重点管控的第五类污染物,VOCs的控制和减排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。VOCs具有种类多、分布广、涉及行业众多的特点,石化作为VOCs排放的重要行业,其减排工作是国家VOCs控制的重要内容。

   VOCs排放来源构成来自机动车、生物质燃烧、餐饮油烟、建筑涂鸦、黑色和有色金属冶炼、木材加工、食品饮料制造、纺织印染、皮毛制造、印刷、家具制造、电子设备、制造业和器材、交通运输设备、塑料制品制造、化学原料制造、合成材料、有机化学原料、油品储存、石油化工、炼制等污染源。

   其中,污染环节排查和全过程梳理是工业企业VOCs整治的关键。通过现场排查储罐、装卸料、设备泄露、工艺废气、无组织排放、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、冷却水、燃烧废气、事故排放等污染环节,逐一排查污染环节,开展VOCs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梳理工作,全流程控制VOCs污染。

   鼓励企业自行开展清美环保VOCs监测,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,企业应建立健全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等日常管理,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、电器、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,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。当采用吸附回收,催化燃烧,热力焚烧,等离子体等方法进行末端治理时,应编制本单位事故火灾,爆炸等应急救援预案,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,并开展应急演练。